全球加密资产监管重构加速 中国需主动迎战国际规则博弈

随着全球主要经济体纷纷制定或推进加密资产监管框架,加密货币正从“灰色地带”走向法治轨道。从美国推动战略比特币储备,到欧盟通过史上首个全面加密监管法案,再到中国香港推进加密资产交易所牌照化,全球监管正呈现从“无序自由”到“规则重建”的显著转变。在这一波深刻变革中,中国既面临技术突破带来的发展机遇,也面临政策滞后所产生的战略挑战。

 

一、全球监管框架演进 加密资产正式进入主流视野

 

过去十年,加密资产由“极客实验”发展为金融科技的重要分支。比特币、以太坊等主流加密资产市值屡创纪录,稳定币在跨境支付、避险保值等场景中迅速普及。而与此同时,其匿名性、跨境流动性也加剧了洗钱、逃税、非法资金转移等新型金融犯罪,引发各国政府高度关注。

 

为应对这一趋势,全球监管逐步从“被动应对”迈向“主动构建”。欧美发达经济体率先行动,构建起较为系统化、分层次的监管机制:

 

1. 欧盟:率先制定全面加密监管法规

 

2024年正式生效的《加密资产市场监管法案》(MiCA)是全球首个综合性加密资产监管框架。该法案按风险等级将加密资产分为三类:加密货币、稳定币与电子货币代币,分别设置了差异化的发行、交易与合规要求。

 

- 稳定币需持有等额法币储备,接受高强度披露审查;

 

- 服务商需满足反洗钱与资本金要求;

 

- 加密交易平台需注册并受欧洲证券与市场管理局(ESMA)监管。

 

这一法案不仅统一欧盟境内监管规则,也为全球提供了制度模板。

 

2. 美国:战略性纳入比特币与稳定币构建金融新生态

 

美国则更进一步,提出“战略比特币储备”概念。2025年初,美国政府决定将20万枚没收的比特币纳入国家储备,并通过推动USDT、USDC等美元稳定币流通,构建“美元—稳定币—加密资产”循环体系,稳固美元的全球计价权。

 

SEC相继批准比特币与以太坊现货ETF,释放合规信号,也使机构资金快速涌入加密市场,形成“政策背书—资本推动—市场主流化”的联动机制。

 

3. 香港:率先试水亚洲合规加密金融中心

 

香港则在2024年初开始推行加密资产交易平台牌照制度,对比特币、以太坊ETF开闸,成为全球第一个允许主流加密资产上市交易的亚洲金融中心。香港还将证券型代币纳入《证券及期货条例》,非证券型代币则归入反洗钱监管范畴。

 

香港作为大中华区唯一推行加密牌照制的地区,已经吸引多家国际交易平台设立区域总部,成为内地观察与借鉴的重要试验田。

 

二、中国现行监管框架的利与弊

 

中国自2013年以来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密资产的“禁止式监管”政策,有效遏制了非法融资与投机炒作。但随着技术演进和国际趋势变化,这一模式已逐渐暴露出一定的局限性。

 

1. 法律属性模糊 司法适用出现分歧

 

加密资产法律地位至今未明确,导致司法实践中存在大量“同案异判”问题。例如,有案件将比特币认定为“非法物”,拒绝保护其民事权益;另有案件则承认其财产权地位,允许其纳入遗产分配或债权抵偿。

 

此外,一些地方执法机关甚至对合法持有的加密资产实施“无程序查扣”,引发广泛争议。

 

2. 一刀切政策抑制技术与商业模式创新

 

当前政策虽从防风险出发,但对稳定币、资产代币化(RWA)、DeFi等新型技术路径实施“一刀切”,使中国在数字资产创新应用上被边缘化,难以参与下一代金融科技格局构建。

 

相比之下,欧盟和香港通过分类监管、牌照引导模式,在控制风险的同时,也推动了技术落地与企业创新。

 

3. 缺席全球话语权博弈 面临制度规则被动接受风险

 

美国借助比特币储备和稳定币国际化主导加密资产规则制定,欧盟MiCA法案成为国际标准基础,而中国在G20、金融稳定委员会等国际平台参与度不高,尚未提出有影响力的全球规则方案,话语权相对薄弱。

 

三、未来中国监管的战略重塑路径

 

为了在全球加密资产监管重构中占据主动,中国亟需推动监管思路从“封闭阻断”转向“风险可控、分类引导”的新阶段。

 

1. 制定国家加密资产分类监管框架

 

借鉴MiCA,中国可对加密资产按功能划分为四类:支付型(如稳定币)、证券型(如平台币)、商品型(如比特币)及欺诈型(如空气币),分别设立准入门槛、信息披露、反洗钱、投资者保护等标准。

 

同时,明确主流加密资产的财产权法律地位,通过最高法院出台指导性案例,承认私钥控制权对应的合法财产权益,完善司法处置程序。

 

2. 探索建立国家战略比特币储备机制

 

考虑当前美元资产贬值风险,中国可参考美国模式,设立国家级比特币战略储备,将部分外汇结构多元化,利用加密资产对冲金融风险,并借此提升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话语权。

 

据传中国地方政府可能已控制约19万枚比特币,应尽快纳入国家资产管理体系,并建立透明的审计和风险管控机制。

 

3. 鼓励香港深化试点 联动推动监管协同

 

支持香港特区进一步推进加密资产交易平台、ETF、稳定币等领域的监管试点,为内地政策制定积累经验。未来可探索“港内联动”机制,允许部分合格投资者参与港区合规加密市场,提升制度弹性与市场参与度。

 

4. 强化链上监管与执法能力

 

公安、金融监管机构应广泛引入链上数据分析技术,如区块链溯源、地址标签识别等工具,精准打击洗钱、诈骗等新型犯罪,提高治理技术含量。

 

四、结语:迈向有序开放的包容性监管新时代

 

全球加密资产监管正从“各自为政”走向“系统规则”,从“消极压制”转向“战略争夺”。面对这一趋势,中国既不能盲目追随,也不能固守旧有防御思维。

 

唯有在确保金融安全底线的同时,审慎开放、分类监管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,才能在未来数字金融体系中拥有制度创新力与全球影响力。

 

中国应当以香港为制度“试验区”,逐步在内地推广可行经验,并推动构建以人民币锚定的稳定币体系,打造“技术—金融—货币”三位一体的数字金融战略布局。